首页 >> 产品中心 >> 电子吊钩秤 >> 40-50吨电子吊钩秤 >> 50吨起重机吊钩秤,通用电子吊磅秤

50吨起重机吊钩秤,通用电子吊磅秤

50吨起重机吊钩秤,通用电子吊磅秤

更新时间:2019-07-18

产品型号:

产品报价:

产品特点:50吨起重机吊钩秤,通用电子吊磅秤 我们公销售的吊秤称重系列包括:直视式电子吊秤、防磁防热电子吊秤、无线钢结构电子电子吊秤、单轨电子电子吊秤、防爆电子吊秤、钩头秤等多个类别,可客户*的需求。欢迎想购买这款吊秤的客户请点击这里致电我们进行购买!

50吨起重机吊钩秤,通用电子吊磅秤的详细资料:

50吨起重机吊钩秤,通用电子吊磅秤 我们公销售的吊秤称重系列包括:直视式电子吊秤、防磁防热电子吊秤、无线钢结构电子电子吊秤、单轨电子电子吊秤、防爆电子吊秤、钩头秤等多个类别,可客户*的需求欢迎想购买这款吊秤的客户请点击这里致电我们进行购买!

 

 

友情提示:因为我们公吊秤产品规格多样了解更多关于吊秤内容以及报价的朋友请您直接致电在线客服

 

 

吊秤图片:

 

电子吊秤详细介绍:

1.AAE型吊秤软硬件版本多样,稳定,适用于世界各地的用户

2.5位LED数码显示字高30mm,亮设计,特别适合室内光线昏暗的场合使用

3.铝镁合精密压铸,美观轻盈

4.具有重量暂留,归零和分度值切换功能

5.可开启后背,更换电池更便捷

6.吊钩360度可旋转,既又

 

 

 

 

吊秤图片:

 

 

电子吊秤特色

电子吊秤采用6v10AH大功率电池大容量电池配置,使续航时间更长,充电待机200小时。

电子吊秤特的智能充电功能,防止过流、过充现象。使电池使用寿命更强更持久。

电子吊秤功能具有亮、低亮度显示、自动调节(需设定)等功能可设置

电子吊秤累计、自动累计、皮、距离皮、数值保持、显示分度值选择、任意砝码校正。

 

 

吊秤图片:

 

 

 

电子吊秤指标

准确度等级符合际三级秤标准

电池充电工作时间70小时左右

超载 150F.S

破坏超载 300F.S

工作环境温度 1050℃

环境湿度<90R.H

显示器规格5位30mm(1.2LED高亮度显示器。

读数稳定时间<5.0S

遥控距离<25M

 

 

 

吊秤图片:

 

 

 

50吨起重机吊钩秤,通用电子吊磅秤

 

怎样维护电子吊秤充电器

1.电子吊秤体内的电池只允许用随机所配的充电器进行充电,严禁用其他设备对电池进行充电。

2.当使用环境温度过低时,不能秤体内的镍镉电池的工作时间。

3.如果不使用,充足电的电池逐渐自己放电。

4.为使电池达到很好的,建议在使用新电池或长期未用的电池前,少对电池充电12小时。新电池需经过几次充电和放电过程才能达到。新电池或长期未用的电池可能引起充电器过早显示电池充电已满的信息,当看到指示充电已满时,应继续让电池再充几小时。

5.当电池不继续使用时,请将电池中的电量用完,然后放置在凉爽、避光、干燥的地方存放。

6.当使用Cranemate仪表的电池供电时,尽量避免使用内置的微型打印机。

 

 

 

吊秤图片:

 

 

售后服务:

1产品够真实:我的货物从不弄假,每个产品都属真货,一律坦诚相告,请放选购。

2诚信够高:我真诚为大家服务,是值得信赖的商家

3保障够好:我销售产品均为产品,品质!如不是品产品,我们双倍赔偿!

4售后够强:严格实行三包服务,所售产品因自身质量问题(非人为所为)外观无划伤:七天包换,一年保修,超过保修,我们只收成本并提供的维修服务。

5实体经营:各地工厂、公和专公全连锁诚信经营,欢迎来公交易,我可签销售合同!

相关产品推荐 :亏本甩10吨电子吊钩秤吊钩称地磅传感器1吨地磅秤20吨电子地磅称重仪表便携式汽车衡电子汽车衡厂家

如果你对50吨起重机吊钩秤,通用电子吊磅秤感兴趣,想了解更详细的产品信息,填写下表直接与厂家联系:

留言框

  • 产品:

  • 您的单位:

  • 您的姓名:

  • 联系电话:

  • 常用邮箱:

  • 省份:

  • 详细地址:

  • 补充说明:

  • 验证码:

    请输入计算结果(填写阿拉伯数字),如:三加四=7

网站首页 | 走进我们 | 新闻中心 | 产品中心 | 技术文章 | 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九新公路2888号10F-E座   技术支持:化工仪器网   站点地图   管理登陆

©2024 上海恒刚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11050024号-2

上海恒刚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主营:电子吊钩秤无线电子吊钩秤便携式汽车衡防爆称重模块电子地磅秤电子吊磅等,欢迎来电咨询!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二维码

服务热线

扫一扫,关注我们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2518号